新華08網北京3月26日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6日網站消息稱,印發《促進綜合交通樞紐發展的指導意見》。
根據意見,“十二五”我國綜合交通運輸發展的任務包括:加強以客運為主的樞紐一體化銜接;完善以貨運為主的樞紐集疏運功能;提升客貨運輸服務質量;統籌樞紐建設經營等四大方面。
同時,意見公布了42個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,分別為北京、天津、哈爾濱、長春、沈陽、大連、石家莊、秦皇島、唐山、青島、濟南、上海、南京、連云港(3.26,-0.05,-1.51%)、徐州、合肥、杭州、寧波、福州、廈門、廣州、深圳、湛江、海口、太原、大同、鄭州、武漢、長沙、南昌、重慶、成都、昆明、貴陽、南寧、西安、蘭州、烏魯木齊、呼和浩特、銀川、西寧、拉薩。(完)